历史学考研辅班报名须知
在您交款报名时,请认真阅读本须知。当您领取听课证时,表示您己同意遵守本须知中的一切规定。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本校所达成的协议。
一、退班及转班规定:
1.本班无试听,学员在退班期内可自由退班,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退班。退班期参见听课证上的规定。
2.退班时须携带听课证、报名确认表、身份证到指定报名处办理,听课证缺失的,不能退班,退班收报名手续费20元,代办退班的须同时出示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,并留复印件。
3.转班须在开课前办理,开课后不再办理,延期转班只能在同类班之间转换,须经主管人员批准,补、退两期班的学费差价。转班仅限一次,转班时名额已满的班不能转入。
4.转班时须携带听课证报名处办理,无听课证不能转班,转班后一律不退班。
二、插班规定:未听课部分采用开通相应录音补课,不能补课的可根据各班的具体收费规定进行相应扣除;一律不得退班、转班。
三、听课证丢失,损坏有关规定:
1.因保管不善损坏听课证,应及时持本人证件及原证残骸,来报名处办理补办手续,残骸不足1/2不予办理。
2.听课证丢失一律不补,视为自动放弃听课权利。
四、转让听课证: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听课证及原收费票据到报名处变更姓名、地址和联系方式,否则,由此造成资料错发等后果,责任自负。
五、票据开具:开课后学员可凭本须知到指定报名处开具发票,开课前开具发票的,开票后不得办理退班、转班手续。
六、有关住宿规定:需要协助安排住宿的学员,须在开课前10天前,缴纳押金100元,并注明住宿标准。
七、本班禁止录音,违者视为自动放弃听课资格。
八、请在开课前一周内电话(01058808856)确认上课教室及上课时间。
